现代快报讯(记者 季雨)近日,“罗永浩吐槽西贝使用预制菜”事件引起广泛关注。西贝宣布将从9月12日起,在全国所有门店上线“罗永浩菜单”。消息一出,不少网友疑惑,西贝以罗永浩名字命名菜单进行营销,是否涉嫌侵权?
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分析道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14条,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姓名,构成侵权。西贝使用“罗永浩”名义进行营销,具有明显的商业目的,如果未获本人授权,符合侵权要件,涉嫌侵犯罗永浩姓名权。
不仅如此,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6条,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,引人误认为存在特定联系,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罗永浩作为公众人物,其姓名具有商业价值,西贝此举涉嫌攀附其声誉,涉嫌不正当竞争。
吕金艳称现货配资网站,如实施该营销方案,西贝餐饮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:民事侵权诉讼,承担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责任;行政处罚,包括罚款等;商誉损害和负面舆论影响;可能被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等。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营销准备活动,确需使用,应取得权利人明确授权,建议采用其他不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营销方案,建立健全营销活动法律合规审查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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